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时有发生,教育部新规:依法严肃追责
安全是教育事业不断发展、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保障,安全无小事。
我们已经因重视度不够而付出了相当的代价,比如此前“北京交大实验室爆炸致3名研究生遇难”,
再比如2015年“中国矿业大学爆炸多人重伤1人死亡”、2014年“ 江苏常州工程学院爆炸伤亡不详”……
细数下来,每一桩都令人痛惜。
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,暴露出实验室安全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,
突出体现在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、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、宣传教育不充分、工作保障体系不健全等方面。
为此教育部再次发文要求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。
日前,教育部印发《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》,要求各地各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
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,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,
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。
《意见》强调,要提高认识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复杂艰巨性,
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理解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
切实解决实验室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,掌握防范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,提高实验试剂、实验仪器、实验耗材的认知度
《意见》要求,各地各校要强化落实,通过强化法人主体责任、建立分级管理责任体系,
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,营造人人要安全、人人重安全的良好校园安全氛围。
《意见》明确,要务求实效,建立安全定期检查制度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、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、
实验室安全应急制度,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。同时,通过持续开展安全教育、加强知识能力培训,
持之以恒狠抓安全教育宣传培训。在组织保障方面,要求各高校保障机构人员经费,
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加强安全工作能力建设。
《意见》对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,要求各高校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内容,
建立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和问责追责机制,各高校要对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,
开展责任倒查,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事故责任,依法依规处理。
对于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,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,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,
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、组织人事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,按照各部门权限和职责分别提出问责追责建议